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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车辆段现就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车辆段哈辆车轮车床改进业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第一节 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物资编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固定数量 预估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车轮车床改进 台 10 签订合同后45天内 哈修配、佳检修 注:表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 第二节 技术条件 哈辆车轮车床改进 一、技术标准: 《铁路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TG/CL 262-2015) 《铁路货车段修规程》(TG/CL 2111-2021) 二、相关文件、规定: 无。 三、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1.总体要求: 对原有设备千斤顶部分进行定位装置改造,电控箱增设温湿度调节机。改进后的设备(以下简称设备)要达到多种轮形的自动定心位置装卡,减少轮轴锥孔损伤。同时对电控箱内温度进行调节,满足不同天气变化设备运转温度需求。 2.改造项点 2.1千斤顶部分 改造的千斤顶安装在床身中部,用电磁阀控制油液来升降轮对,千斤顶承托车轮的轴支承架,固定在横梁上,横梁的中部与升降油缸活塞杆相连。轮对在床身导轨上移动到千斤顶位置,千斤顶顶托在轮轴上,所以装卸轮对非常方便。千斤顶下降到最低位置时,限位开关控制电磁阀断电,千斤顶下降停止。千斤顶上升时根据轴型选配对应的轴型开关,千斤顶根据位置开关会自动选择在对应轴的中心位置。达到多种轮形的自动定心位置装卡,以达到提高加工效率同时减少轮轴锥孔损伤,影响加工精度的问题。 2.2改造定位装置 定位装置通过导向滑杆与千斤顶支撑架相连,由液压油缸驱动千金顶导向杆作上、下移动。定位装置有两个测规,分别装配在两个导向杆上,当一个测规触到轮对的轴外侧面时,另一个测规应处于轮对轴的滚动圆直径的位置上,定位装置的两个测规就是确定轮对轴型在不同轴颈时的起始位置的。与轮对的轴圆外侧面接触的测规相对于轴径向位置定程不变,与轮轴滚动圆直径接触的测规相对于径向位置定程不变。因此,无论轮对的轴颈外圆侧面如何偏移,测定完毕后的轴颈相对于轮对及滚动圆直径的距离是固定不变的,因此可以准确的确定多种轮径相对于机床装卡中心的轴中心距。同时机床液压、电气部分协同机械部分完成轮对轴的上下料全部动作,在液压、电气控制部分做相应电控改造。 2.3电柜增设温湿度调节机 当电控箱内温度(湿度)过高时,电子控制装置容易发生故障。温度湿度调节机需要具有制冷、除湿功能,能自动控制电控箱内的温度及湿度,减少电控系统因高温、高湿、灰尘等造成的故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温湿度调节机要根据现有电柜位置及安装尺寸,增设外挂式工业电柜温湿度调节机,功率及制冷量均满足现场使用条件。采用内外独立循环,大循环风量,确保制冷能力,以满足不同天气电气控制箱(柜)内空气温湿度控制的需求。 3.技术参数 千斤顶垂直移动距离:280mm 千斤顶总长度:518mm 千斤顶总宽度:200mm 千斤顶总高度:315mm 总承重:1450KG 轮对轴长范围:2140~2610mm 支撑方式:单轴双点支撑 总重量:185KG 主材料:ZG200--400 执行标准:GT/T11352-2009 温湿度调节机功率:623W 制冷力:800W 电源/电流:220V50HZ/2.9A 温度调节范围:28°~35° 最高环境温度:50°C 外观尺寸:330x600x260 4.其他要求: 4.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全新改造配件。提供设备主要外购件的质检合格证。 4.2设备应采用防护设计,必须对有可能造成人身或设备伤害的危险部位必须采取相应的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4.3设备所属部件和仪器的金属构件除装配表面和电镀表面外,都应进行除锈及长效防腐处理。 4.4设备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当产品变更时,投标方根据招标方要求免费提供设备调整方案及工装设计、基础图纸。 4.5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招标方质保期内设备必要的易耗品和备件,在标书中要提供明细清单,包括:名称、数量、规格、参考价格、生产厂等。 4.6投标方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业规范。 4.7 验收标准:执行合同中规定要求。 4.8安全要求: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时,中标厂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招标方单位专职安全人员管理,取得招标方单位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中标厂家负责所有己方人员的个人安全,并有专人负责协调管理;中标厂家负责现场施工完成后所属范围内的垃圾清理、确保工完料尽场地清。 4.9 培训:中标厂家对招标方人员进行操作、维护、编程等技术培训,直到设备工作状态稳定,招标方专业人员掌握了设备性能、操作和维护等相关知识。 四、维保条款: 赔付标准依据: 1.验收入库时发生不合格产品:使用单位有权要求无偿退货,并且供应商须赔偿使用单位全部经济损失。 2.发生一般质量问题,影响生产:使用单位须第一时间将该情况通知供应商,双方达成意向一致。 3.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使用单位全部损失。 4.影响列车:由供应商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使用单位全部损失。 5.导致行车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使用单位全部损失。 五、售后服务及要求。 1.遇质量及技术问题,供应商须在3小时内给予反馈,对使用单位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供应商须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有零部件损坏,供应商须负责无偿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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