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台前县城区道路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和公厕垃圾中转站维护管理市场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台财招标采购-2025-3 | ||||||||||
2、项目名称:台前县城区道路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和公厕垃圾中转站维护管理市场化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59,34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9058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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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预算金额:1978万元/年,最高限价:1968.6万元/年。 5.2、采购内容: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保洁、道路洒水洗扫、清雪除冰、公园广场、绿化带、花池漂浮物捡拾、绿化带清掏、垃圾清运、路边环卫设施运营维护及城区内公厕、垃圾中转站日常运行管理、环卫压缩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 5.3、服务期限:三年(采用1+1+1模式,即在年度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及中标人服务质量等,通过一年一续签的方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期限总长不超过三年)。 5.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满足采购人的服务需求。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①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如符合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者响应无效。 ②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近期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内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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