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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临湖地热开发有限公司、苏州临湖富硒温泉酒店有限公司房屋装修及附着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各类家具、设施设备等资产公开转让

· 2024-06-21
发布单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苏州临湖地热开发有限公司、苏州临湖富硒温泉酒店有限公司房屋装修及附着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各类家具、设施设备等资产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240054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时间:2024年02月07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3年11月22日,苏州临湖地热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公开转让苏州临湖地热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资产。2023年11月22日,苏州临湖富硒温泉酒店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公开转让苏州临湖富硒温泉酒店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06月21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07月19日
转让方名称 苏州临湖地热开发有限公司
标的物概况 本次申请转让的资产位于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银藏路1518号苏州临湖地热开发有限公司(临湖富硒温泉酒店)内,均为非流动资产,具体项目为房屋装修及附着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家具等资产,固定资产原值为11848.81万元,账面价值为5414.74万元,评估残余价值为196.1351万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中策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中策行评报字【2024】第104号、106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23年10月10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96.1351
特别事项说明 1、公告期内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9:30-17:00,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考察,请至少提前一天预约查看转让标的,联系人:田国璧 联系电话:13771837234;2、受让方必须与出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付清所有款项后才能搬离标的物(具体搬离时间以转让方书面告知为准);3、设备状况以现场踏勘看样为准,房屋装修及附着物须按中策行评估报字【2024】第104号资产评估报告内容进行拆除搬迁,标的物转让不含外包装。转让标的实物数量、质量以现场勘验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担责任;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转让方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4、受让方许在付清交易价款后30日内,与转让方搬离资产交接手续并将标的资产全部搬离出资产所在地。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装运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5、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受让方在标的移交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拆解费、拖带费、装卸费、搬迁费、建渣清运费、场地租赁费用、倒场费用、环境保护费、清场费用、运输费用、场地平整费用等,以及给转让方或任意第三方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等。6、标的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7、受让方实施拆卸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房屋装修附着物及设备搬迁过程中,所有垃圾按苏州市人民政府渣土办及相关主管机关的要求处置,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拆运施工法律、法规,若因拆运导致周围设施损坏或出现朝范围拆运,引起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转让标的移交完成后,受让方在以后使用设备工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196.1351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标的交割完成无违约情况后,经转让方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苏州临湖地热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苏州临湖富硒温泉酒店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3、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4、中共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决议
5、《苏州临湖地热开发有限公司确定残余价值事宜涉及的位于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银藏路1518 号房屋装修及附着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家具等资产的残余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策行评报字(2024)第104号 )
6、《苏州临湖富硒温泉酒店有限公司确定残余价值事宜涉及的位于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银藏路 1518 号的设施设备、各类家具等资产的残余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策行评报字(2024)第106号 )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9、权属情况说明
10、拟与受让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模版
11、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鉴证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公开拍卖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2、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付清全部资产转让款,最终受让人逾期支付任一款项的或者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视作违约。3、意向受让方应在2024年7月19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在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标的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先生、周女士、肖女士
联系电话 0512-69820837、69820835、6982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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