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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筠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2024-02-29


宜宾市筠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2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2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229日-20243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7867905

通讯地址:筠连县利民街

邮 编:64525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省筠连县巡司河巡司镇红星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巡司镇

筠连县兴筠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秋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省筠连县巡司河巡司镇红星村段防洪治理工程位于筠连县巡司镇境内,主要涉及巡司镇上游段红星村、上游村,综合整治河道长6.39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白银塘交通桥~铁索桥段(清淤疏浚段)及铁索桥~巡司大桥段(新建堤防段)。新建堤防段堤线布置共2段,分别为巡司河左岸段、右岸段,堤线总长2897.69m,左岸1446.75m,右岸1450.94m,维持现状段堤线长180.35m,为工程治理河段终点左岸已建堤防段;河道疏浚工程共1段为河白银塘交通桥~铁索桥段,清淤疏浚河道中心线长4949m


施工期

废气

1)施工扬尘:针对施工扬尘采取的具体防治措施包括:

施工现场架设2.53.0米围挡,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以减少结构和装修过程中的粉尘飞扬现象,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

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 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针对施工任务和施工场地环境状况,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采取集中力量逐段施工方法,缩短施工周期,减少施工现场的工作面。

为了减少工程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施工中遇到天气起风的情况下,对弃土表面洒水,防止扬尘。

施工车辆采取篷布加盖措施,施工车辆运输路线选择尽量避绕人口密集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运输弃土、垃圾的车辆装载高度低于车厢上沿,不得超高超载。实行封闭运输,以免车辆颠簸撒漏。坚持文明装卸,运输车辆装卸完货后清洗车厢。施工车辆及运输车辆在驶出施工区之前,轮胎需作清泥除尘处理,不得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施工时保证产生各种建筑垃圾随产随清,运输时合理安排路线,避免沿河道运输;如要沿河运输,则要做好运输时防护措施和事故运输的应急方案。

封闭施工:施工现场涉及两侧敏感点路段设置围栏,封闭施工,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施工期间的临时堆放场所加强防起尘、遮盖措施。

限制车速:本场地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建议行驶车速不大于5km/h。此时的扬尘量可减少为一般行驶速度(15km/h计)情况下的1/3

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为了减少施工扬尘,必须保持施工场地、进出道路以及施工车辆的清洁,可通过及时清扫,对施工车辆及时清洗,禁止超载,清运车辆覆盖篷布,防止洒落等;避免大风天气作业: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水泥、黄沙等的装卸作业,建筑材料不应露天堆放,即使必须露天堆放,也要注意加盖防雨布,减少大风造成的施工扬尘。

  1. 施工机械废气及运输车辆尾气:

施工中选择排气污染物稳定且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使各施工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

检查汽车的密封元件及进、排气系统是否工作正常,以减少汽、柴油的泄露,保证进、排气系统畅通,并使用优质燃料。

动力机械多选择使用电动工具,严格控制内燃机械的使用。

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施工阶段频繁使用机动车辆运输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及器材,只要加强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的保养,使用优质燃料。

  1. 淤泥恶臭:清淤淤泥于河道岸边空地临时堆放,后期全部用于临时用地恢复过程覆土使用。环评要求适时对淤泥喷洒除臭剂。

废水: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农肥。

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及混凝土养护废水:经临时废水收集沟(梯形断面0.25m2)收集至8m3临时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用水回用,不外排。

基坑及淤泥渗滤废水:通过在基坑围堰边线设置临时排水沟,经排水沟收集至集水井静置沉淀,沉淀一段时间用潜水泵抽至集水井外。

噪声:

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故障而导致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根据《建设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

施工场地内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和设备,采用在建筑工地靠近居民一侧设置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对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应采取措施封闭,已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一侧,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施工期应协调好施工车辆通行的时间,尽量在白天运输。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运输车辆宜限速行驶,禁鸣高音喇叭。

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噪声污染,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进行到环境敏感点周围时,要注意对敏感点的保护,避免长时间不间断强噪声施工,考虑周围敏感点需要,调整施工时间。

固废

1)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堆存于两岸河道征地范围内,填筑时直接利用合格开挖料,导流围堰边坡填筑料直接利用开挖料,项目工程多余料全部运往巡司工业园区回填利用。因此,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可全部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弃方。

2)建筑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做回收利用或做销售处理,不能再次利用的由施工单位统一运至政府指定弃渣场,以免影响施工和环境卫生

3生活垃圾、河道清理出来的垃圾:河道清理出来的垃圾与生活垃圾一同经袋装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清淤淤泥:河道清淤产生的淤泥于河道岸边空地临时堆放,清淤淤泥喷洒除臭剂,后期全部用于临时用地恢复过程覆土使用。

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不涉及污染物的产生。项目修建完成后,河堤作为固定的建筑物,本身不会产生排放对周围地表水、大气、声环境造成影响的污染物,因此,项目营运期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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