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320923-JSDT-G2022-0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阜宁县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2 年 9 月 21 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商务部分中的人员配置要求 : 根据 投标人 拟投入本项目驾驶人员(可兼任项目负责人), 196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具有 五年以上 B 照及以上驾龄, 每提供 1 人得 1 分,最多得 10 分。注:须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B 照及以上) 和 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本单位(含分公司)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税务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或验证码查询的缴费清单彩色截屏证明。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 现更正为: 根据 投标人 拟投入本项目驾驶人员(可兼任项目负责人), 196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具有五年以上 B 照及以上驾龄, 驾驶人员不少于 10 人,投标时每提供 1 人得 1 分; 若投标时无法提供的,可采用承诺制,承诺中标后能在规定时间内配备到位,每承诺 1 人也得 1 分,未提供或未承诺的不得分,本项满分 10 分。【备注: 1 、现有驾驶人员:须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B 照及以上)和 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本单位(含分公司)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税务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 、承诺驾驶人员:必须在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中标公告质疑期满后的 30 日历天内将驾驶人员全部配备到位,并向采购人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采购人进行核实确认。若中标人在承诺期内不能按要求提供的,采购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确定中标人,并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2 、关于第二章项目需求中驾驶员要求 身体健康,具有 卫生部门 颁发的 健康证,此项要求,投标时无需提供健康证,但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
3 、原开标时间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 年 10 月 12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 2022 年 10 月 24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招标采购文件中与上述规定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规定为准。其他招标文件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 2022 年 10 月 8 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 阜宁县向阳西路 196 号
联系方式: 1537113200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阜宁城南大厦 A 座一楼北门
联系方式: 0515-87689689 , 1529531822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军、 刘明芳
电 话: 15371132002 、 0515-87689689
4 、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采购科
联系人:王柱
电 话: 0515-69917082
2022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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