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投荣和樾园项目已由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212-450103-04-05-281087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和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和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JTRHYY-GZ-16(2025)
2.2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南面,凤凰岭路东面。
2.3建设规模:交投荣和樾园项目地块一用地面积约38224.61 ㎡,总建筑面积约134392. 84㎡。樾园高层1#2#7#8#楼地上建筑面积为35609.10㎡,装修面积合计39738.96㎡。其中,户内装修面积34712.54㎡,公区装修面积5026.42㎡。
2.4标段划分及合同估算价:2个标段
第一标段:1#2#楼户内及公区精装修,装修面积19363.52㎡,其中,户内装修面16963.82㎡,公区装修面积2399.70㎡。合同估算价:2187.15万元;
第二标段:7#8#楼户内及公区精装修,装修面积20375.44m2,其中,户内装修面17748.72㎡,公区装修面积2626.72㎡。合同估算价: 2406.17万元。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单独投标,仅可以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2.5要求工期:公区:60日历天/栋、室内:180日历天/栋。
2.6招标范围:负责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技术标准、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关设计变更通知进行交投荣和樾园高层1#2#7#8#楼户内及公区装修工程施工。
公共部分:施工内容包含1#2#7#8#楼首层大堂及电梯厅、地下室大堂及电梯厅、地下室入口通道、标准层电梯厅、消防楼梯(含墙面及天棚腻子乳胶漆,不含地面装修)、电梯轿厢、首层大堂外立面等部位精装修工程材料供应及施工、材料检验、成品保护、工程竣工清理及垃圾运输、负责其他专业乙方施工收边收口、技术处理、甲供材材料保管、精装开荒保洁(分为初开荒、精开荒)。
户内部分:施工内容包含1#2#7#8#楼室内地面瓷砖铺贴、墙面瓷砖及岩板铺贴、墙面腻子乳胶漆,墙面墙纸、墙面PU板、天棚吊顶、腻子及乳胶漆等精装修工程材料供应及施工、材料检验、成品保护、工程竣工清理及垃圾运输、负责其他专业乙方施工收边收口、技术处理、甲供材材料保管、精装开荒保洁(分为初开荒、精开荒,小业主验收所需的开荒)。
除以下内容为甲方另行分包及甲供材料外,其它材料均为中标单位自行采购供货;
甲方分包:入户门及智能锁、厨房电器、橱柜、浴室柜镜柜、衣柜、玄关柜、室内门、卫生间门、淋浴隔断、木地板、中央空调、智能家居等采购及安装;
甲供材料:墙布、乳胶漆、五金洁具、电热毛巾架、开关插座、电线、应急灯。
甲控材料:瓷砖(不低于简一马克波罗诺贝尔欧神诺兴辉华鹏等品牌品质)、岩板、竹木纤维板。甲控材料为招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确定采购单价,由中标单位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
2.8质量要求:本工程以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18)、《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修订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质量合格,符合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作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如有重叠则以最高标准为准。申请人保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各项目精装修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作业标准之规定,确保施工质量合格,整体工程必须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符合上述要求的同时,乙方完工交付的工程后须通过甲方、监理及小业主验收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如经核实存在欺瞒情况,取消投标申请资格。
3.2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3.2.1考核期内申请人有3个及以上在建或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类批量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考核期为2021年1月1日至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日止。
3.2.2 申请人所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其中1个类似项目业绩装修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对应本次招标范围的批量户内精装修标准达到800元/m2以上,公区标准层精装修标准达到1000元/m2以上(以上标准均不含甲方分包、甲供材料及甲控材料)。
3.2.3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合同为住宅类批量室内精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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