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南川污水处理厂南大街管网预防性清淤项目
本公开竞争性比选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川污水处理厂南大街管网预防性清淤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川污水处理厂,本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1.招标内容
1.1项目地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川污水处理厂所在地权属管网。
1.2项目规模:为保证南大街管段管网通畅,不因淤堵产生污水冒溢情况,我厂拟对南大街管段2.6km污水管网和135座检查井进行预防清淤,预计清淤费用约为4.4万元。
1.3质量要求:污水管道及检查井清淤要求淤堵疏通、清捞沉积物、污泥污渣运输及处置,路面恢复、清洁等。投标人提供的清淤项目作业必须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相关标准。
1.4服务期限:至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川污水处理厂权属排水管网及检查井进行预防清淤疏通工作。
1.5限价:以《重庆市排水管网设施养护维修定额》(CQPWDE-2021)各项综合单价65%为最高限价。采用机械清淤或人工清淤两种方式。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否则为废标:
2.1.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污水池体清理、管网疏通、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等相关范围(须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1.3接到比选人要求对管网及检查井的清淤通知后1.5小时内到场进行清淤;如遇突发紧急情况接到比选人通知后60分钟内到场进行清淤。(提供承诺书,格式自理)
2.1.4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2.1.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1.6本次竞争性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11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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