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蕲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的委托,以询价的方式对 蕲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垃圾处理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 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蕲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垃圾处理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HBZD-2024-01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预算:40万元(超过此拦价格为无效报价)
5、采购内容:1、为了减轻垃圾运输和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承包方需实施有效的路面除尘措施,如定期洒水降尘、清扫道路等,确保周边环境的清洁;2、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流程进行垃圾填埋处理等,定期对填埋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各项环保指标达标,避免对地下水、土壤和空气造成污染,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确保环保达标。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即12个月),承包期满后若还需对外承包服务,现有承包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标人将根据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确定是否与承包人续签第二、三年合同,如解除合同承包商所投设备、场所等由其自行处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服务地点:漕河城区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0、质量标准:合格,达到采购人验收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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