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的衡阳市垃圾运输中心除尘除臭设备运维服务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垃圾运输中心除尘除臭设备运维服务采购项目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4]-0301073、委托代理编号:1092226-20240930-364、采购项目预算:838,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评标方法: 01最低价法 03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 01固定总价 02固定单价 03成本补偿 04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11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总期限11个月。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838,000 衡阳市垃圾运输中心除尘除臭设备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1 838,000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 02中小企业 03小微企业 04监狱企业 05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包1:
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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