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潼南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项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潼南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2比选范围:定期对潼南污水处理厂下辖2座污水处理厂、3座权属厂外泵站(谭家桥泵站、新城泵站、南区泵站)、1座代运行厂外泵站(小桥湾泵站)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粗细格栅栅渣、生物池打捞浮渣、砂、绿化枝条等垃圾进行清理。2.3服务期:1年(合同约定之日起)。2.4服务地点: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潼南污水处理厂2.5本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中标后由比选人的下属潼南污水处理厂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及结算支付。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3.3若第三方进行处置,须提供垃圾合法处置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公章)。3.4投标人须提供接到业主通知起3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相关服务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公章)。3.5非法人参加投标的,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2024年6月至8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6 该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7信誉要求: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6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6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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