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科技创新中心及职工与研究生宿舍项目用地范围内既有建筑拆除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附楼(原江虞宾馆)4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C-JC-2024152
项目名称: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科技创新中心及职工与研究生宿舍项目用地范围内既有建筑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8.55556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8.55556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科技创新中心及职工与研究生宿舍项目用地范围内既有建筑拆除工程及拆除垃圾清运,包括:虎踞关34号地块西北角的小港池试验厅、连云港试验厅、同位素实验室、仪器工厂仓库,以及地块东南角的材料结构大厅、330试验厅及平房、小红楼和拆除区域内道路及相关管线等拆除工程及清运,拆除建筑面积共计约1.1万m2。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自最后一栋建筑移交后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证书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3)依据《关于做好拆迁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字【2019】303号)、《关于征收拆迁工程招投标注意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投标人须为宁建建字(2024)17号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信息名录中的单位,否则必须提供与宁建建字(2024)17号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信息名录中的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合作协议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投标人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格的,提供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格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不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格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与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格的单位签订的有效意向性合作协议书,提供运输资格证书、合作协议书(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至 2024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附楼(原江虞宾馆)408室
方式:投标申请人授权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如投标人资料不齐全,不得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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