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概况 | |||
---|---|---|---|
竞价规则: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 竞价参数:延时报价期 120 秒/轮,加价幅度为 0.05 万元或 0.05 万元的整数倍。 | |||
资产数量 |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
1.本次转让标的为四川广旺集团船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持闲置底卸式矿车、平巷人车,标的情况见《底卸式矿车、平巷人车资产信息表》。本次转让标的按废旧资产转让,受让方仅可作为废旧资产回收,根据国家废旧资产回收的相关规定作出废旧回收的相关处理和使用,受让方如违反相关规定擅自将其进行再次出让或组装翻新再次投入使用等发生任何的安全事故与转让方无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事宜。 2.交付地点及交付时间 (1)交付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乐义乡四川广旺集团船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广场及井口 (2)转让方应在受让方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后3日起开始向受让方交付标的。转让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通知具体交付时间以及交付批次,转让方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微信、邮件、QQ。 (3)受让方应根据转让方通知要求自行安排车辆到指定地点进行交付、装卸、搬运,并应在收到转让方交付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装卸、搬运工作。 (4)若受让方在收到转让方交付通知之日10个日历日内未完成交付、装卸、搬运,受让方应按照500元人民币/天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保管费用,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保管费用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若受让方在收到转让方交付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仍未完成交付、装卸、搬运工作,则视为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的所有权。 (6)特别提示:在交付过程中,市场价格可能会发生极端波动,受让方不得以价格波动为由要求调整交易价格或要求转让方提前交付资产。 3.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本次挂牌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交易成功后,转让方按照国家相关现行规定开具发票,增值税开票税率13%。 4.受让方根据交付通知到达交付现场并查验该批次交易标的后,就视为转让方已经完成交付义务,标的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5.转、受让双方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交易价款。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扣除转让方服务费后划转给转让方。 6.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搬离、运输、清场等工作,同时须接受转让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承担转运施工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施工过程中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现场管理规定、出入门管理制度、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