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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阳澄湖引水项目电力通道开挖配套修复工程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2022-08-25

项目概况

阳澄湖引水项目电力通道开挖配套修复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31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1-Y-T-006-001

项目名称:阳澄湖引水项目电力通道开挖配套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1000000.00

最高限价:

人民币(大写):捌拾玖万伍仟捌佰壹拾陆元叁角捌分

人民币(小写):¥895816.38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阳澄湖引水项目电力通道开挖配套修复工程是苏州水务集团在亭南路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相关开挖道路实施同步恢复的工程。本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为:对亭南路、唯胜路等开挖位置实施同步恢复,涉及恢复项目为绿化、沥青、人行道、平侧石、雨水系统等。

(二)施工技术及管理要求

1、总体要求

1.1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了解项目基本情况,了解现场开挖主体施工进展与本项目的前后衔接关系,并充分考虑施工作业面、施工运输通道、材料放置场地等因素。研究道路恢复工程施工现场相关不利因素,并制定相关预案。供应商在响应时,需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利因素及管理风险等充分考虑。

1.2成交后,供应商应尽快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设备、材料等组织准备工作。

工程开工前供应商必须做好现场勘查工作,对作业区域的地上、地下管线等进行认真调查确认,并采取安全可靠的保护措施,同时做好作业区域及周围的公共设施的保护工作。如土方垃圾运输施工前,应自行将土方运输垃圾清运方案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3工程开工前,供应商应根据本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审批签字后,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进行审核,申报通过后方可申请开工。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组织、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安全文明措施、应急预案、人员及设备配备等内容。申报材料应附:

(1)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名单、执业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特种作业人员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工程施工主要设备配备表,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厂家、主要技术性能等。

1.4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岗位

人员数量

备注(人员资质)

1

项目经理

1名

详见1.5条款“项目经理要求”

2

专职安全员

1名

C类安全员证

3

技术员(施工员)

至少1名

4

专职资料员

1名

注:上表所列为主要管理人员配置最低要求,供应商可以结合项目特点及自身情况合理安排。谈判响应文件中至少提供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置名单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的资质证书及供应商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缴纳的近1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1.5项目经理要求:

1)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及以上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2)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函。

①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29

获取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处理: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3、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4、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

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5、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83114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方式:本项目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需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283114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技术支持

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3、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本项目用以保障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正常运行及支持相关工作的开展,故实施本次采购。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请关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通知,以最新通知为准!通知情况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作动态-关于疫情期间参加交易的提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8、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6

联系方式0512-62995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7990512-65161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莉、顾奕、刘虹

电话:0512-651617990512-65161671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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