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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丹水池街道办事处 江岸区百步亭路(兴业路-解放大道)道路工程项目房屋拆除及渣土清运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 2024-05-21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丹水池街道办事处 江岸区百步亭路(兴业路-解放大道)道路工程项目房屋拆除及渣土清运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江岸区百步亭路(兴业路-解放大道)道路工程项目房屋拆除及渣土清运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14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020WHXD-C065-G;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江岸区百步亭路(兴业路-解放大道)道路工程项目房屋拆除及渣土清运工程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0220 (万元)

6、最高限价: 217.004045 (万元)

7、采购需求:

江岸区百步亭路(兴业路-解放大道)道路工程项目渣土清运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 第1包: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第2包: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1包:
1、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份证、注册证、资格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无在建承诺等);
4、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齐全,含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1名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至少5人,需提供身份证、上岗证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2018年度、2019年度)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全部内容,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6、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以磋商截止时间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竞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8、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投标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9、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
第2包:
1、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武汉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2018年度、2019年度)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全部内容,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4、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以磋商截止时间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竞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6、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投标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0年08月04日 2020年08月10日 ,每天上午 09:00 11:30 ,下午 14:00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3、方式:

1、请符合上述要求的各包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第1包须为该包拟派项目经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携带本公告各包特定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磋商文件,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且按顺序胶装成册,复印件未按要求准备的,将直接被拒绝领取磋商文件。

4、售价: 4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0年08月14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0年08月14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1、请符合上述要求的各包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第1包须为该包拟派项目经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携带本公告各包特定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磋商文件,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且按顺序胶装成册,复印件未按要求准备的,将直接被拒绝领取磋商文件。

五、开启

1、时间: 2020年08月14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1、请符合上述要求的各包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第1包须为该包拟派项目经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携带本公告各包特定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磋商文件,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且按顺序胶装成册,复印件未按要求准备的,将直接被拒绝领取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丹水池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江岸区丹水池街道办事处百步亭12号

联系方式: 17720517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联系方式: 027-82790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涛、尤云、王振宇

电 话: 027-827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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