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垃圾清运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BJQI-F100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部垃圾清运项目 | 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 甲方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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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55.00万元 ;
3.最高限价: 55.00万元 ;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供应商须取得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或北京市各区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内容须包含城市厨余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及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 。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3月20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225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4月3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15号(导航:展华商务B座)。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4月3日0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15号(导航:展华商务B座)。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越、程哲、黄正
办公电话:010-85343435/3409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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