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宁海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对 原华东机电地块房屋拆除及清运工程 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
1、发包内容:
①项目主要内容由 宁海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实施的以下项目: 原华东机电地块 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筑面积约 18429.27 ㎡ 。
②工期要求: 15日历天( 严格按照工期要求完成, 在拆除期间承包人应听从发包人安排,在接到发包人拆除通知后方可进场施工,发包人应在拆除通知上明确拆除区域、拆除时间等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承包人不得私自进入施工现场拆除,否则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
③ 发包价: -312173 元 。
2、项目实施范围: 原华东机电地块 ,发包人指定 地点 。
竞包人 的资格条件:
3.1 竞包人 资质:
① 竞包人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 竞包人 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 竞包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④ 竞包人 须具有 宁海县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决定书》 ,如 竞包人 没有 宁海县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决定书》 的需委托具有 宁海县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决定书》 的土石方公司运输及处置 建筑垃圾 , 需提供和土石方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一家土石方公司只能接受一家施工单位的委托,如同一家土石方公司同时接受两家及以上不同施工单位委托的,则委托该土石方公司的施工单位的投标均无效);
3. 2 其他要求详见竞包须知及前附表。
3. 3 配备的项目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次招标要求 竞包人 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本次招标要求 竞包人 不得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投标资格的情形;本次招标要求 竞包人 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具体以竞包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自201 9 年 1月1日至今政府投资类或国有资金出资的房屋拆除项目业绩。
4、中标方式:详见中标原则。
5、报名文件的递交
5 .1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03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
5 .2递交报名文件地点: 浙江含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宁海县桥下潘综合楼(东南面二楼) )。
5 .3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 2)授权委托书原件;
(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4)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
( 5 )宁海县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决定书》 或者和 具有 宁海县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决定书》 的土石方公司 签订的委托合同 ;
( 6 )房屋拆除项目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 或 合同 。
( 7 ) 竞包人 认为应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5 .4 以上要求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发包人 不予受理。
6 、 竞包保证金
6. 1 人民币: 贰拾 万元整;
6.2 保证金收妥抵用 (即到账)截止时间: 2024 年 03 月 18 日 16:00 时,各单位以转账形式向 浙江含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
6.3 账户名称: 浙江含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银行账号: 33030050201000022666 。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 竞包保证金 的, 发包人 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竞包保证金 的退回: 未中标竞包人的竞包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个工作日内凭竞包保证金收据原额无息退还 。中标人的 竞包保证金 可转换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7 、竞包截止时间和竞标会议时间: 2024年03月19日09时30分 ( 北京时间 )
8 、发包会议地点: 宁海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宁海县大中山商务楼 B座 11楼 1121会议室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宁海县基层小型平台https://ninghai.hibidding.com/web/home上发布。
10 、 联系方式:
发包人: 宁海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宁海县大中山商务楼 B座
联系人:赵庚超
联系电话: 0547-89289538
招标代理人: 浙江含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宁海县桥下潘综合楼(东南面二楼)
联系人: 胡韬宇
联系电话: 1730653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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