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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李桥镇村民自建房与人居环境整治建筑垃圾清运项目垃圾处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2-07-04
项目概况 李桥镇村民自建房与人居环境整治建筑垃圾清运项目垃圾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om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7-26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322210200002115-XM001

项目名称:李桥镇村民自建房与人居环境整治建筑垃圾清运项目垃圾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清运地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第一包

李桥镇村民自建房与人居环境整治建筑垃圾清运项目垃圾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1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域内建筑垃圾暂存点

对 李桥镇镇域 内村民自建房翻建房屋和人居环境整治产生的20万吨 建筑垃圾进行正规清运至资源化处置场所 服务 。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具体以20万吨建筑垃圾清运完毕时间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 本项目专门面向 ¨ 中小 ¨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 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已经取得北京市城市管理部门核发的生活垃圾运输经营许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7-05 至 2022-07-11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ome)

方式:

具体操作如下:

(1)办理CA认证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ome)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证书驱动下载: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5511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

注意: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采用电子化招标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招标,投标人仅需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关注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无需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该平台,投标人需制作纸质版投标文件后送达至开标现场。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7-2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6号电梯厅二层第4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2. 供应商需递交投标文件 注意事项 。

(1) 本项目采用 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化招标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 招标 ,投标人仅需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关注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无需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该平台,投标人需制作纸质版投标文件后送达至开标现场。

( 2 )不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及该授权采购代理均不予受理。

3 . 服务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

4 . 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5 .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6 .评分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8 .开标要求:

( 1)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委派一名被授权人代表进入开标现场,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 2)投标人需随时留意疫情防控政策或通知, 需持 72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参加 投标工作 , 核酸阴性证明 以“北京健康宝”核酸查询结果或纸质报告为凭证,“北京健康宝”以核酸检测时间为准,纸质报告已报告时间为准 (具体以疫情防控通知为准)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头二营村

联系方式:徐艳超,89426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太平村北北环路80号

联系方式:马健,010-69406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健

电 话: 010-6940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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