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国际铁路港 301线站台货位地面硬 化等 4个项目 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4500002802005438 1. 招标条件 根据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关于南宁国际铁路港 301 线站台货位地面硬化等 4 个项目的意见》(宁铁计函〔 2025 〕 26 号), 本次招标项目 南宁国际铁路港 301 线站台货位地面硬化 等 4 个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云桂铁路广西公司运输设施设备技术改造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宁国际铁路港。 建设规模内容: 1. 南宁国际铁路港 301 线站台货位地面硬化:拆除南宁国际铁路港货 301 道高站台小汽车停车场透水砖镂空地砖,拆除货 301 道高站台北侧既有汽车通道的局部破损路面,拆除圬工 8698 立方米,对既有路基进行换填 7305 立方米,按正面吊作业区进行场地硬化 28449 平方米。相关电力、通信、给排水等专业适应性配套改造。 2. 南宁国际铁路港增建货物线( 302 线):在既有 301 道南侧新建 302 道、装卸有效长 817m ,并在 302 道南侧配套建设 25m 宽货位堆场; 301 、 302 道线间距按 6.5m 设置;相关电力、通信、信号、给排水等专业适应性配套改造。 3. 新建海城路至货运西路车辆通道:新建海城路至货运西路车辆通道全长 310.83m ,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红线宽度为 23.5m ,其中机动车道宽度 21m ,非机动车道宽 2.5m 。 。相关电力、通信、消防、给排水等专业适应性配套改造。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南宁国际铁路港 301 线站台货位地面硬化、增建货物线( 302 线)、新建海城路至货运西路车辆通道 、 集装箱作业区货运东路次出入口改造 工程 施工 。 按照《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宁铁计〔 2020 〕 115 号),预算章节表对应如下: 第一章 拆迁及征地费用:既有建筑物拆除后垃圾清运、临时用地。 第二章 路基:站场土石方及路基附属工程。 第五章 轨道:站线、线路有关工程。 第六章 通信、信号、信息及灾害监测:通信、信号、信息。 第七章 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其他电力。 第九章 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给排水,站场。 第十章 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汽车运输便道。 第十一章 其他费用:安全生产费。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标段号: TLG SG 1 、 TLG SG 2 ) ,对应项目如下 : ( 1 ) TLG SG 1 标:南宁国际铁路港 301 线站台货位地面硬化、南宁国际铁路港增建货物线( 302 线)、新建海城路至货运西路车辆通道; ( 2 ) TLG SG 2 标:集装箱作业区货运东路次出入口改造 。 2.4 计划工期: 5 个月,计划开工时间 :2025 年 11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时间: 2026 年 4 月 15 日。 2. 5 其他说明: 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 标段编号: TLGSG1 。 (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 符合以下 a 、 b 、 c 条件之一: a. 企业取得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 1 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 2 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按桂政办发〔 2023 〕 62 号); b. 具备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之一的; c. 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类似施工业绩。 (3)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 5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 3 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4)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上限为(含牵头方) 2 家。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以下 a 、 b 、 c 条件之一: a. 企业取得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 1 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 2 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按桂政办发〔 2023 〕 62 号); b. 具备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之一的; c. 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标段编号: TLGSG 2 。 (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符合以下 a 、 b 、 c 条件之一: a.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 企业取得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 1 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 2 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按桂政办发〔 2023 〕 62 号) ; c . 企业取得建筑、矿山、冶金、石油化工、电力等类别中任意 1 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 2 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按桂政办发〔 2023 〕 62 号) 。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邻近铁路既有线施工业绩或类似本工程施工业绩。 (3)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工程师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 5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或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 3 年及以上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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