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宁海县财政局审核批准,受宁海县越溪乡人民政府委托,本公司现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网络竞价:
一、标的概况:
1.本标的物为宁海县越溪乡21-5地块新型墙体项目周边配套工程产生的的工程性砂石料,位于宁海县越溪乡双盘村梅岙自然村下梅岙水库南侧,资源量共计约32.66万方(约84.79万吨)(标的物具体位置及取料范围详见附件)(竞价前需要竞买人自行实地查勘)。
2.起始价:2800万元;
二、标的详细信息,受让条件和报名手续等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分网。
三、本次竞价标的情况的特别说明:
1.竞买人在竞价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瑕疵及风险,须亲自实地踏勘,未实地踏勘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价成交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现状,自愿承担标的的瑕疵和风险。委托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自行踏勘。
2.本次竞价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竞拍,标的物数量一次性包干,实际土方料数量的增加 或减少将不再做调整,竞价资料数据仅供参考,标的物数量及质量以实际交付为准,委托方对标的款项不实行多退少补,一切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竞得人无条件服从宁海县越溪乡人民政府的现场管理,不得超挖土方料资源,超挖将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1. 竞买人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 竞买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 竞买人须具有《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决定书》,如竞买人没有《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决定书》的需委托具有《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决定书》的土石方公司运输及处置建筑垃圾,需提供和土石方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
五、竞买人报名前资格预审须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决定书》或与土石方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资格预审资料提供时间:2022年12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
提交地点:宁海县越溪乡振兴路1号
联系人:褚先生,联系电话:13968349494
5.资格预审是否通过将另行通知。
五、竞价保证金:
1. 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2800000元)
2. 竞买人须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一律由竞买人在报名时限内通过竞买人本公司账户以转账方式一次性缴入本中心帐户;
3.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押金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宁海支行营业部;
帐号:397520010400158830000000750
4.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9日上午9:00至1月3日下午16:00。
六. 报名方式:
1、报名前须携带宁海县越溪乡人民政府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至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5楼511(产权办公室);
2、资格预审通过后,竞买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在报名时限内登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宁海分网点击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进入网络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竞买登记。
七、竞价方式及时间
1. 受让方式: 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 网络竞价时间:2023年1月4日上午9:00-11:00。(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延长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买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3. 竞买人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平台发送的确认短信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 竞买人须于竞价时限内登入网站进行竞价,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八、咨询电话:0574—65131829
0574—65131686
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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