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40426202509260013-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 招 标 项 目 黎 城 县 人 民 医 院 迁 建 项 目 EPC 总 承 包 ( 招 标 项 目 编 号:140426202509260013-01)已由黎城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以黎发科审发 〔2025〕32 号、黎发科审发〔2025〕41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黎城县人民 医院。建设资金来自除上级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县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黎城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 EPC 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黎城县黎侯镇赵家山社区、北坊社区、学府社区(黎城县教 育北街以南,广通路以西,教育西街以北)。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45551.37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9053.96m²,地下建 积 25987.42m²,其中地上 20226.04m²,地下 5761.38m²(门急诊医技综合楼包 含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连廊及地库出入口);②住院楼(地上 6F),建筑面积 18384.07m²;③液氧站(地上 1F),建筑面积 21.76m²。④垃圾站及污水处理站 (地上 1F、地下 B2),建筑面积 993.30m²,其中地上 257.27m²,地下 736.03 ㎡;⑤1、2#收发室(地上 1F)、建筑面积均为 54.94m²;⑥警务室(地上 1F)、 建筑面积 54.94m²;⑦室外各类管线工程、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 2.4 招标范围:从项目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施 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按一个标段 组织招标。 2.4 计划工期:36 个月(1095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 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是联合体 各方均提供) 3.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施工单位须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 力;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施工 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6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 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7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施 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8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9 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 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网页截图(如 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10 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 gov.cn/)无行贿罪记录的网页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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