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安徽交控驿达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皖东中心2025年度所辖4对服务区垃圾清运项目(二次)
1.2 采 购 人:安徽交控驿达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3 项目概况:清运皖东服务区管理中心所辖4对服务区所有固体生活垃圾及厨余垃圾,包含清溪、太白岛、太白、香泉4对服务区
2.采购说明2.1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2.2 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
2.3 采购范围:清运皖东服务区管理中心所辖4对服务区所有固体生活垃圾及厨余垃圾,包含清溪、太白岛、太白、香泉4对服务区
2.4 合同包划分:1
2.5 最高限价:17.70万元
2.6 计划交货期(服务期):计划开工日期 (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的为准);服务期 5个月
2.7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同时对 / (具体数量)合同包进行报价,并允许最多成交 个合同包;多合同包的成交原则:____/____。
3.供应商资格条件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1)资质最低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证明文件。
②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及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
③具备垃圾清运无害化处理的证明。
(2)业绩最低要求: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生活垃圾清运业绩。(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需评审内容的,须补充提供盖有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复印件或供应商自拟承诺函)。
(3)信誉要求最低要求:
①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②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index.js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⑥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2 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比选,违反规定的,相关参选均无效,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为准。
注:关联关系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4.询比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29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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