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经开区院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ZLZB-2025-FW55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经开区院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比选
4.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单价限价(元) | 年度预算(元) |
1 | 6立方垃圾清运车 | 车 | 500.00 | 80000.00 |
2 | 20立方后八轮垃圾清运车 | 车 | 1200.00 |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经开区院区生活垃圾清运,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服务需求。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服务期限:二年。
5.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7.供应商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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