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临清市刘垓子镇左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聊城临清市刘垓子镇左桥村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793083077
二、项目名称:临清市刘垓子镇左桥村人居环境美化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LHCQJYN-202506670
施工地点:聊城临清市临清市刘垓子镇左桥村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要求:
1、项目内容:
为提升我村人居环境,需进行美化整治,具体内容如下:
(1)对村内各个街道及村前后的垃圾进行全面清理、清运,共清理垃圾约80m³,并将垃圾运输至垃圾处理站。
(2)村内垃圾坑长约60m,宽约22m,将垃圾清运完毕后需用土方回填。
(3)在村后挖沟长约800m,宽约2m,深1.5m,产生的土方运至坑塘进行回填。
()回填后,并用机械对地面进行平整、压实等。
(5)施工单位需在实际施工中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6)工程量据实结算,最后结算以审计为准。
2、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施工单位需在报名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踏勘,并确认签字(附件2),具体项目情况以现场踏勘为准。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793083077
3、项目预算金额:7.155万元。
注:本工程成交价为工程总价:竞价方在报价时对一切费用的价格变动因素以及不可预见因素都做了充分估计,报价包含施工所需的所有材料、机械、人工、电费、措施等费用,施工完成后垃圾清理、场地恢复、验收问题整改、质保期内的所有维保费用,及产生的税费、交易服务费等。
(二)技术要求:
1、工程量据实结算,最后结算以审计为准。
2、项目要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完工,切实为老百姓提供方便。
3、项目完工后,由采购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项目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采购方可要求成交方进行整改。
(三)质量要求:
1、项目所需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及标准。
2、施工方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采购方式和采购公告要求施工,完工后清理现场。
(四)施工要求:
1、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采购方及采购公告要求进行施工,不得影响施工区域内外的正常秩序;保护好周边环境及公共设施,若有损坏负责恢复原样。
2、施工方在施工期间负责进场材料看护,出现丢失、损坏的自行赔付。
3、在施工期间注重安全生产,严禁违规操作,如出现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
4、在施工期间或竣工后,注意保护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工程施工中的垃圾要及时外运,不得在现场存放,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四、竞价相关要求:
序号 | 条款名称 | 竞价的相关要求 |
1 | 采购方式 | 公开竞价 |
2 | 资质要求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具备能够承担项目施工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
3 | 预算金额 | 7.155万元 |
4 | 报价 | 万元 |
5 | 工期及质保期 | 工期:15天(日历天)。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免费维护、维修。 |
6 | 资金来源 | 部分村民自筹、部分村集体自有资金 |
7 | 有效期 | 30天(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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