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原电大)凤凰路门面房和门卫室拆除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lycq202506-002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2025年6月16 日10时至2025年6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CZTPBIdder/login.aspx)对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原电大)凤凰路门面房和门卫室拆除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5年6月16 日10时至2025年6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申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价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竞价标的物:
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原电大)凤凰路门面房和门卫室拆除项目 ,共计一个标段;位于371号,门面房(修理厂大门西侧门面房5间和大门东侧1间),砖木结构,建筑面积134.87㎡;门面房及门卫室(门面房最西侧4间,门卫室1间),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28.07㎡;总建筑面积约为262.94㎡,评估总价为4395.00元。拆除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以移交现状为准,对现状标的物的利用价值、标的物现状由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自行测算综合考虑竞价。
具体须竞价人自行现场勘查,实物以现场实际勘查为准。否则视为竞价人已自行勘查现场。勘查现场后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的所有操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项目单位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勘察现场联系人:彭东 联系电话:0550-3021411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本项目不得转包,否则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相关费用。
3、请竞价人仔细阅读竞价公告、竞价须知等内容,合理竞价。竞得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竞得,将没收竞价保证金,上报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请竞价人谨慎操作。
4、工期要求:房屋交付给拆除单位后需要25天内完成房屋主体机械推倒并清运(门面房及门卫室(门面房最西侧4间,门卫室1间)必须15天内完成房屋主体机械推倒及清运,门面房(修理厂大门西侧门面房5间和大门东侧1间)必须10天内完成房屋主体机械推倒及清运),进场拆除时间以校方要求为准,无不正当理由不拆除的,逾期按1000元/天罚款,并无条件退场。罚款直接从安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未清运视为放弃,逾期未清运视为放弃,业主方将移交其他部门清运。
5、成交价款的收取: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缴入项目单位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原电大)凤凰路门面房和门卫室拆除项目 成交价款,如竞得者没有按要求转账,项目单位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交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项目单位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竞价保证金在竞得人签订合同后退回;
6、履约保证金: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
履约保证金:成交总价的10%;
收款单位(户名):另行通知
开户银行:另行通知
银行账号:另行通知
缴纳时间:竞得单位在收到竞得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前)
退还方式及时间:竞得人拆除完毕、清运完建筑垃圾后,经处置单位验收场地合格后,竞得人若无发生安全事故及因环保等其他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的,由竞得人提出申请,在十个工作日内退回。
三、施工安全要求:
1、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3月颁发的《建筑工地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之拆除工程中相应条款执行。采取持续湿法作业,进行防尘覆盖、一天须有四次洒水。拆除施工工地需在5日内按照项目单位要求全面完成封闭围挡(高2.5M)设置,建筑物拆除完成以后,需在2小时内覆盖,7小时内转运,若超期转运且未覆盖的,处以1000元/处罚款。拆除机械进场后须向项目单位上报车辆车型及车牌号,上报的施工车辆离场需向项目单位报备,场地内的拆除机械须于半小时内随叫随到。有关废渣等清运、覆盖、环保、安全保护及围挡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项目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围挡如在未移交之前遭到损坏,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修复费用,竞得人须在接到项目单位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修复完毕,否则项目单位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围挡维修费用。
2、竞得人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伤险,并承担相应的全部施工安全责任;竞得人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在拆除过程中,竞得人施工人员和设备因施工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在施工过程中,对被拆房屋以外的第三方的财产及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项目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房屋交付给拆除单位后需要10日内完成房屋主体机械推倒,10日内完成垃圾清运,逾期未清运视为放弃,业主方将移交其他部门清运,残值费正常收取竞得人。垃圾清运、覆盖、围挡及围挡张贴符合创城要求的公益广告等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处置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围挡及围挡张贴的公益广告如遭到损坏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修复费用。
4、竞得人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伤险,并承担应全部安全责任;竞得人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在拆除过程中,竞得人施工人员和设备因施工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在施工过程中,对被拆房屋以外的第三方的财产及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由竞得人承担赔偿责任。
5、竞得人在施工前必须向安全监督部门主动报备,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施工工地周围必须设置安全线、安全网,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6、竞得人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竞得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工伤等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概由竞得人负责;
7、竞得人应做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沿途的安全防护工作,严防附近群众在沿途卸车、哄抢,在堆放场地严防因堆放和防护不当而造成的塌方、滑坡等安全事故;
8、竞得人未经处置单位同意不得利用拆除场地作其他用途使用;拆除的整个过程的施工安全及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执行,否则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负责。
9、竞得人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处置单位要求进行拆除并达到场平地清,无论竞得人采取何种机械和措施进行拆除,所有机械设备费用、措施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进出场费用及使用费、技术组织费等所有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处置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0竞得人应认真组织施工,注意安全,现场拆除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拆除工地周围必须设置安全线、安全网,若发生一切伤亡等重大责任事故,均由竞得人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11、处置单位不保证被拆除房屋移交前的完整性,拆除过程中任何物件及附属物丢失等,均与处置单位无关,处置单位概不负责。
12、竞得人按要求健全拆迁日志、台帐、会议纪要、安全资料等,自觉主动接受甲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
13、竞得人必须规范拆除行为,依法拆除,持证拆除,切实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停水、停电、停气或其他暴力手段拆除。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置单位将予以批评、罚款、终止合同等处罚,并保留提起司法诉讼的权利。
四、起始价格、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起始价:4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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