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重庆市江北区嘉陵公园管理中心所需嘉陵公园区域清扫保洁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6月18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JBQ25C00028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北区嘉陵公园管理中心所需嘉陵公园区域清扫保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40,000.00元
最高限价:4,1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重庆市江北区嘉陵公园管理中心所需嘉陵公园区域清扫保洁项目 | 4,140,000.00元 | 1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比例为本项目预算总额的30%,其中面向小微企业的比例不少于预算总额的18%。中小企业需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采用合同分包形式参与投标。投标人获得本项目采购合同后须将本采购项目中的上述预留部分分包给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应明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其中,应明确分包给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8%)。
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采用合同分包形式参与投标。投标人获得本项目采购合同后须将本采购项目中的上述预留部分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投标人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并明确分包给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8%)。
3.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服务的承接企业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根据《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向项目所在区域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格式自拟。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5月28日 至 2025年6月18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注: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按照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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