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苑医院济宁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选成交单位,欢迎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前来洽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人:西苑医院济宁医院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西苑医院济宁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4、项目编号:DJZX-2025-CG-0635
5、采购内容:本项目为西苑医院济宁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6、包组划分:一个包。
7、采购预算:7.2万元/年。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每年一签订,采购人视服务情况有权选择下一年度的合同是否进行继续签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的能力。
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山东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公共资源交易失信信息的);
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本项目属于银行、 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允许具有独立经营权的分支机构(含分公司、支公司、子公司)参与本项目,但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总公司、不同分(子)、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若同一家保险公司名下有多家分支机构报名,将以出具总公司唯一授权的分支机构作为有效供应商。所有参与的保险机构均须具有对应的采购保险条款,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对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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