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街道海南联社垃圾收运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灏峰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109号东鹏德宝商务中心15楼8153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FGZ25CA12N0020。
2.项目名称:中南街道海南联社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35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350万元。
5.项目概况:
(1)采购人拟选取1家中标人承担中南街道海南联社辖内包括但不限于城中村垃圾收集点、垃圾分类投放点、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公共区域、河涌支涌等场所的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并将路边堆放的无主建筑垃圾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有主建筑垃圾除外)。
(2)服务范围:负责海南联社452207.6平方米保洁面积的收运工作;海南联社辖内日产垃圾平均量约60吨。
(3)使用专业且符合环卫标准规范的收运设施设备收运垃圾至垃圾压缩站(转运点),中南街道赤岗西约431号,具体位置按采购人要求。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南街道海南联社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2)简要技术需求或货物服务要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服务时间 | 拟选取家数 |
1 | 中南街道海南联社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1家 |
①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②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得分拆。
③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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