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HYHMZ-2025-04-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州第一中学学校食堂承包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选择1家餐饮服务单位为红河州第一中学内食堂提供服务。经营场地: 食堂4个(学生食堂2个,教师食堂1个,清真食堂1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州第一中学学校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河州第一中学学校食堂承包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其他类似法定证明文件扫描件;
3.2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0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 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②提供2024年0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 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提供书面声明。
3.7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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