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胶州市云泰路(海尔大道-胶港大道)和云溪路(海尔大道-胶港大道),迁改范围自扬州东路与海尔大道交叉口起,管道跨越云溪河,先后途径海尔大道(云泰路-云溪路)、云溪路(海尔大道-胶港大道)、 胶港大道(云溪路-云泰路),共铺设DN1000给水管道5km。工期:180日历天。
2.招标内容:
设计招标内容: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保修。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棘洪滩水库向胶州调水二期工程(海尔大道-胶港 大道)给水管道迁改工程 | 5000米 | 棘洪滩水库向胶州调水二期工程(海尔大道-胶港 大道)给水管道迁改工程 | 55499100 | 1436872.77 | 无 | 无 | 无 | 无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全部标段:2.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须提供与取得经胶州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原件;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4、在资格条件满足相应要求的前提下,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由牵头人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之间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标段划分要求
本项目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额4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项目;
设计同类工程:上三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11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
施工同类工程:上三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43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11-22 14:0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张晓燕,联系电话:186698787472,邮箱:zlszgk202@126.com,传真:/,地址:青岛市胶州市胶州东路前进街3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2289152、地址: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58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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