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南康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第一期第二批)项目(项目编号:NKHY2025-NK-G017品目二)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赣州市南康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第一期第二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jxsggzy.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6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KHY2025-NK-G017品目二
项目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第一期第二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70000.00 元
最高限价:2656000.00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康采购2025F000148043 | 随车起重运输车 | 2 | 辆 | 136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康采购2025F000148041 | 高空作业车2 | 1 | 辆 | 52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康采购2025F000148042 | 高空作业车1 | 2 | 辆 | 142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康采购2025F000148040 | 高空作业车3 | 1 | 辆 | 47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品目一、品目二、品目三: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品目一、品目二、品目三)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4日 00:00 至 2025年12月01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jxsggzy.cn/)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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